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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19 作者: 阅读数数: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6〕2号)要求,增强在校生生涯规划意识,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浙江大学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 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地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三、大赛内容

大赛包括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其中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一)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四、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递交材料、复赛和决赛三级赛制。

(二)递交材料:2026年10月27日前,各位选手递交材料至邮箱,并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平台计划自10月20日起开放,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

材料命名:姓名+学号+XX赛道。

材料发送至邮箱:22543021@zju.edu.cn

提交材料清单:

(1)成长赛道提交生涯发展报告(pdf版)

(2)就业赛道提交个人简历(pdf版)和求职综合展示PPT(pdf版)

(三)复赛:(2026年11月6日)采用文本评审,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作品分赛道打分,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就业赛道研究生组各择优选拔约20人参加校级决赛。

(四)决赛:(2026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用现场答辩。成长赛道设置主题陈述和评委提问环节,就业赛道设置主题陈述和综合面试环节。

(五)决赛各赛道设金奖(25%)、银奖(30%)、铜奖(45%),以及院系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本科生参与此次赛事并取得相应成绩可认定第二课堂记点,金奖2记点,银奖1.5记点,铜奖1记点。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历史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在全国总决赛、省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田老师,0571-88273093;周同学,15067767808。

附件1:成长赛道方案.docx

附件2:就业赛道方案.docx

附件3:成长赛道生涯发展报告参考大纲.docx

附件4:就业赛道综合展示PPT参考大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