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导师制是竺可桢学院培养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历史学强基班人才培养的重要构成,旨在汇聚优秀师资,实施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全员全程导师制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在专业培养中高水平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培养视野开阔、专业过硬的基础研究人才。
一、导师信息
建立专业导师库,导师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二、双向选择
1.学生根据专业导师库和本人学业、特长、爱好等实际情况,通过学生与专业导师双向选择,确定专业导师。
2.专业导师根据学生申请等情况选择指导学生,若有需要,可增加学生面试等环节。
3.历史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对师生双向选择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师生名单。本科阶段在导师与学生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专业导师,博士阶段专业导师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导师职责
1.科研计划制订。专业导师与学生共同制订并实施科研训练计划,制订完成后,分别提交至历史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和竺可桢学院本科教学管理部门。
2.专业指导要求。专业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和学术成长的引导,以导师的学术造诣、学术眼光、研究路径和科研项目,全面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成长为未来学术领军人才的潜力。具体包括指导学生设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关心和督促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负责对学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与学生保持定期交流,了解并塑造学生的科研需求与发展方向,引导学生步入学术门径,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四、考核激励
1.考核机制:历史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导师与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导师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学生考核侧重科研参与过程和成果(如参与科研过程,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等),专业导师考核侧重指导学生过程。
2.激励机制:对于科研指导过程中成效突出的专业导师进行政策奖励;设立科研训练项目专项基金,用于专业导师指导下的科研创新计划,并以此延伸到毕业论文写作和海内外科研训练。
五、导师资格
1.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入库,协助导师辅助指导。
2.关心热爱学生,能为学生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学生科研训练方案。
3.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每届学生1人。
六、导师职责与权力
1.可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面试考核结果等,择优录取学生。根据学生的学业和科研等综合表现,对所指导学生进行考评;根据指导综合情况,可以参加历史学院、竺可桢学院优秀导师评选。
2.关心学生的进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学生特点,对其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培养学生科学的研究精神与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人格协调发展。
3.组织并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究训练,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安排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研讨班活动、参加课题、项目研究等。定期听取学生学业和学术训练汇报情况并作指导。指导学生完成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推荐学生的优秀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
七、学生权利与义务
1.实施专业导师制。学生可在《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历史学强基班”专业导师库》中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进行个性化的培养。学生可与导师协商,制订个性化培养计划。
3.参与科研工作。学生从确定导师起,参与导师的研讨班和课题组工作,以便较早接触、了解和掌握学界研究动态,培养科研能力。学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工作情况,按时完成导师交给的任务。
4.学生参加导师与学科的优质科研项目,可向竺可桢学院申请优秀科研项目专项经费资助,该经费由导师统筹负责。凡在本科阶段被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接受的论文,竺可桢学院全额报销版面费。
5.学生参加由导师选派前往世界顶尖高校或研究机构开展目标学科课程学习或研究项目,可向学院申请对外交流专项经费资助,该经费由竺可桢学院统筹负责。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