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历史学专业强基计划学生培养质量,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增强学生竞争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浙江大学强基计划历史学专业学生滚动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
二、实施流程
(一)分流机制
1. 具体时间
第一、二学年春夏学期结束后。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分流
(1)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者;
(2)大一春夏学期结束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低于3.5,且获得学分<20;
(3)大二春夏学期之后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低于3.8;
(4)按培养方案推荐学期的应修必修课程出现未修或不通过;
(5)学生自己提出转出强基计划班。
3. 转出历史学(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进入历史学专业班继续学习。
4 所有转出强基计划的同学不再享受强基计划学生的培养待遇。但已选择了导师的同学,在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在导师课题组进行科研工作。
5. 分流学生若达到《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荣誉证书授予实施细则(2018 修订版)》中规定的整体评估标准,可向竺可桢学院提出得浙江大学竺可桢荣誉证书的申请,由竺可桢学院研究决定是否授予荣誉证书。
(二)增补机制
1. 时间安排
第二、第三学年秋冬学期第一周。
2. 对象
历史学院院内同年级学生。
3. 基本条件
(1)对历史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并立志将来从事历史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2)具有顽强毅力和钻研精神,拥有很好的自学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能够从容应对高强度的学业和科研压力,以及激烈的竞争机制。
(3)一年级春夏学期结束时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3.8,成绩排名专业前 30%。
(4)在研究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不受(3)的限制。
4. 增补流程
(1)名额。递补人数不多于分流人数。
(2)报名。有意向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历史学院 级学生转入历史学(强基计划)申请表》,并须附两位主要课程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导师)的推荐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于院网通知的截止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1份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至f020081@zju.edu.cn (符老师)。
(3)初审。参加面试的人数控制在该班余量的2倍之内,面试名单在符合条件的同学中遴选。
(4)综合测试。由学院组织笔试+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生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学生个人志趣、潜在特质、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独立精神和主动担当等方面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在报名截止之后关注学院主页发布的相关通知。面试时请同学们携带身份证。
(5)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班余量的学生,其中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拟录取名单提请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学生即进入 级历史学(强基计划)学习。
(6)转入学生名单报竺可桢学院进行相关学籍处理。
三、其他
本方案从2024级学生开始实施,由历史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