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党委发[2014]90号文件)要求,经预审,现将近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5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历史学院综合办公室(电话:87071901,邮箱:0522001@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