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6月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归档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5-26 作者: 阅读数数:10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6月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归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20256月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根据拟转至党组织的地点不同,分为浙江省内和浙江省外两种情况:

1.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内的,学院党委将按照党员本人提供的信息,于7月初统一通过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在线上发起转接,拟转入党组织在系统内点击接收后,转接流程顺利结束。

2.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外的,党员需持学院党委开具的纸质介绍信(有效期90天),及时交给拟转入党组织,将转入党组织盖章的回执扫描件发给支部书记,并将回执原件寄回学院,转接流程顺利结束。

二、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流程

步骤

办理人

相关要求

材料模板和时间节点

1

党员本人

1)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内

询问拟转入党组织在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简称(因系统对党组织名称的字数有限制,所以大多数党组织会使用简称),填写《附件1:转至浙江省内-2024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

附件1

2)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外(纸质介绍信模板见附件)

询问拟转入党组织对介绍信的要求,尤其是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名称两项信息,填写《附件2:转至浙江省外-2024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

纸质介绍信原则上不予重开,务必确保身份信息与党组织信息准确无误,一字不差。

介绍信抬头:转入高校一般为“**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一般为“**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其他请具体询问所去党组织。

转入单位名称:一般为拟转入党组织的党委名称或具体的党支部、党总支。

附件2

2

党支部书记

汇总好本支部的信息,将2excel文件分别命名为《党支部名称+省内+20246月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支部名称+省外+20246月统计组织关系转接》,61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兼职辅导员郑王旭同学汇总。

615日中午12:00

3

学院党委

对转至浙江省外的党员,学院党委将逐一开具纸质介绍信,预计618日左右通知党员来领取(请及时关注通知)

对转至浙江省内的党员,学院党委将于7月初在系统发起转接。

618日左右

4

党员本人

无论是转至浙江省内还是省外的党员,都要及时到拟转入党组织报到(注意:到工作单位报到不等同于到拟转入党组织报到,区分概念,必须按照拟转入党组织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组织关系转接顺利办结,并尽快将回执反馈。

对方党组织的常见要求:

1)要求党员本人去街道/社区党组织报到

2)要求党员提供学院党委盖章的基本信息采集表

3)要求党员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材料

3个月内办理完毕

转至浙江省外的党员,需将纸质介绍信及时交给拟转入党组织,将转入党组织盖章的回执扫描件发给支部书记,并将回执原件寄回学院。

注意:介绍信回执上的签字、电话和盖章的文字必须清晰可辨认,否则影响回执信息的录入。未将回执原件寄回学校的党员,学校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411办公室

收件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1901


三、入党材料归档

1.正式党员

各支部书记、支委请在615日前根据《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党员档案核查要求对照表》(附件6)仔细核查毕业生党员档案有无问题,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档案,为正式党员开具《中国共产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支部书记在615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汇总交给兼职辅导员郑王旭同学。

2.预备党员

将截至20246月的思想汇报和所有入党材料交给支部书记,支部出具一份预备党员鉴定表(模板见附件4),支部书记在615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汇总交给兼职辅导员郑王旭同学。

3.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将截至20246月的思想汇报和所有入党材料交给支部书记,支部出具一份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模板见附件5),支部书记在615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汇总交给兼职辅导员郑王旭同学。

4.入党申请人

支部书记将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模板见附件7)在615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汇总交给兼职辅导员郑王旭同学。

四、补充事项

1.拟转入党组织在接收组织关系前,可能会要求毕业生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档案材料,建议同学们提前咨询,离校前准备好材料,否则档案寄出后,学院无法帮助提供。

2.如毕业生党员未确定所去单位的,也必须在离校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组织关系一般可转至离校后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或离校后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

3.预备党员尤其要注意,第一时间去拟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确保对方成功接收,以免影响自己按期转正。

4.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长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身上,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成为“口袋党员”,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依据党章规定将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党员就业入职与今后政治生活,请每位党员同学务必重视,支部书记要负责提醒毕业生确保信息无误,不遗漏支部党员。



如确有实际困难暂时需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党员,请直接联系瞿老师,说明相关情况后方可填写《毕业生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并提交给支部书记由学院党委统一审批,学院党委将酌情保留毕业生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出国留习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5年。




联系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1901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党委

2025526



附件1:转至浙江省内-2025年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xlsx

附件2:转至浙江省外-2025年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xlsx

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历史学院毕业生预备党员鉴定表.doc

附件5:历史学院毕业生积极分子鉴定表.doc

附件6: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党员档案核查要求对照表.docx

附件7: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专用表(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