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
需要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的学生,参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认定流程进行申请认定。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3.进入“学生信息”版块,选择“学生资助”类别下“资助对象”,确认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附件4)交至辅导员,并按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交至辅导员。
三、时间安排
1.新申请认定对象申请:2月28日之前,请相关同学完成eta申请并将申请表递交至班主任处;3月3日之前由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与eta内审核,并以班级为单位,在3月5日之前将申请表递交至辅导员处(4楼25号信箱)。
2.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2月28日之前完成eta认定,需要调整等级和放弃资格的同学请将附件4或附件5交至班长处,班长将所有申请表收齐后,于3月5日之前交至辅导员处(4楼25号信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董老师88273093
王同学18456032712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4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