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5-01-08 作者: 阅读数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 号),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73295
邮 箱:anqi33@zju.edu.cn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