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要求,结合各学院(系)确认的本科学生参评人数,现将2023-2024学年历史学院本科学生各类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名额分配予以公布。
一、名额分配原则
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
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
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4.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外设奖学金共有6个名额,按照班级划分情况为:
21基地 | 21强基 | 22基地 |
南都一等奖学金(10000元)1名 金融港湾奖学金(4000元)1名 | 郭谢碧蓉奖学金(一类)(10000元)1名 南都三等奖学金 (2500元)1名 | 沈善洪优秀本科生奖学金(10000元)1名 金融港湾奖学金(4000元)1名 |
二、各类外设奖学金申请要求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申请外设奖学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体测等级合格及以上;
2. 思政等级合格及以上;
3. 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4. 获得至少1项个人荣誉(含各类标兵、优秀学生)。
此外,各类外设奖学金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一)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创新创业标兵”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二)沈善洪优秀本科生奖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三)郭谢碧蓉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本科生要求成绩在年级前30%;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四)金融港湾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理想;
2、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
5、本科生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前20%。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三、评选工作要求
1、符合外设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4日12:00前需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外设奖学金申请”,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并填写申请表单和申请理由(请务必认真填写,同时上传相应附件)即可“提交申请”。(注意:系统一旦提交无法撤回修改,请务必认真填写,勿忘上传附件。)
2.另外请填写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并于11月4日12:00前电子版发送至lsxybk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3、学院将根据评选要求,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评选,推荐给予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评选名单公示后,请外设奖学金获得者在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递交至团委414办公室。外设奖学金申请表格均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如有需要请附页),材料纸质版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同时请在表中(或附页)附上参评学生对设奖单位的认识情况(200字)。具体应对照设奖单位名录: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webColumn/index/47.html
温馨提示:外设奖学金每人可以申请多项,但是只能获评一项,建议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多项,认真填写系统,上传附件。
历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