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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17号】历史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4-11-01 作者: 阅读数数:10

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下达和学校的分配要求,历史学院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5

 

(二)评选流程

 

1.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

 

2.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ETA平台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相应信息,按照表格规范进行填写,审批通过后可直接导出表格。

 

3.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载本页表格填写,或在ETA填写后直接导出),附件2:《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并将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齐全)的电子版以“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后打包发送至lsxybks@163.com附件1申请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上交至成均苑4425号信箱

 

ETA系统申请与材料上交需在202411412:00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申请表填写请务必注意格式,其中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填写同一个,均为院网公示的2023-2024学年学业成绩排名。班主任推荐意见可先不填。申请表需控制在一页A4纸内,正反两面打印。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经学校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董老师 0571-88273093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历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