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展对象:
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校级团委的组织安排,我院团委将开展2024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教学及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级党组织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已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学员报名:11月4日—11月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2、校级集中教学环节:11月16日(教学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3、院系教学环节:11月中下旬(以实际通知为准)
4、考核环节:11月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环节
安排 | 时间 | 地点 | 具体要求及内容 | |
校级集中教学环节 | 11月16日全天 | 具体地点以 实际通知为准 | 教学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 |
组织实践 | 11月4日-11月25日 | 自行选择 | 自行确定并前往红色景点进行不少于2h的参观,并在参观后提交500字的感悟及参观时的照片(至少两张,且照片中需包括本人合影) | |
集中理论学习 | 11月15日(周五) | 下午 | 另行通知 | / |
支部大会 | 待党支部安排 | / | 根据大会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留存会议记录),并在会后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 |
联系人谈心谈话 | 11月25日前 | / | 自行联系党支部内培养联系人进行谈心谈话,留存并提交谈话记录 | |
结业考核 | 11月底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学校统一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实践记录、心得体会与联系人谈心谈话记录合并提交至邮箱zdlstw@163.com,邮件命名为“发展对象+姓名”
四、培训内容
1、主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党性教育,尤其是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四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理解学校的使命愿景和战略部署。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