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关于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14 作者: 阅读数数:10




按照教育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历史学院2025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机构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组长:孙英刚、卢军霞   副组长:王万成、张凯、刘寅

成员:刘进宝、肖如平、乐启良、鲍永军、安成浩、高晖、董晓萌、

符芳

各专业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1)中国史:

组长:刘进宝 ;副组长:肖如平、鲍永军

成员:冯培红、杜正贞、杨雨蕾、孙英刚、梁敬明、张凯、赵晓红、姬凌辉

2)世界史:

组长:乐启良;副组长:刘寅

成员:刘国柱、张正萍、吴彦、董子云

申诉联系人:高老师,联系方式:88273199rwbksk1@zju.edu.cn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照2025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4.欢迎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可参看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二)申请程序

1.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办法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在系统设定的网申截止日期前填写有关栏目。后续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

2)申请材料(须按学院网上公布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时间内完成):

  A、本科期间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如果有已发表的学 术论文等科研成果,或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书面证明材 料。

B、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推荐书”(可点击下载: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C、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不超过 3 A4 大小 的 PDF 格式文档)

2.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3.申请就读我院的本院考生和外校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各二级学科组织的招生复试。

四、初审与复试

申请材料由各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因前期我院巳开展了云上夏令营,所以本次外校推免生原则上将从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各推免工作小组秘书会通过邮件、报名系统和电话告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报考学科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1.复试形式为线下综合复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综合复试为笔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 100 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与公示

2024928日,申请人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的安排,应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2024929日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管理人员会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 人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 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 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 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 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 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要求学分 的相关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 达到良好及以上(或 80 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 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 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5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5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 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 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 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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