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附件4)的相关规定,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2、2023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请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2)。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5月5日前)
请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及欲补办证书的星级志愿者于5月5日12: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1)以及汇总表(附件3,填写在申请通过栏)上交至院系负责人邮箱2932757343@qq.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格式为【X(中文数字)星级XXX(姓名)星级志愿者申请】。
请欲申请补办证书的星级志愿者于5月5日12:00前将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2)以及汇总表(附件3,填写在证书补办栏)上交至院系负责人邮箱2932757343@qq.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格式为【X(中文数字)星级XXX(姓名)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申请】。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5月6日-5月8日)
学院团委将于5月8日24:00前完成初审并提交校团委审核(此阶段请同学关注并及时回复邮件,院级初审不合格的同学配合进行材料补充)
(三)校级初审(5月9日-5月14日)
校团委于5月14日24:00前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院系复核及公示(5月15日-5月18日)
将初审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于5月18日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此阶段请同学关注并及时回复邮件,校级初审不合格的同学配合进行材料补充)
(五)校级汇总审核(5月19日-5月22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5月22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校级公示期(5月23日-5月26日)
校团委网公示星级志愿者评定结果,个人及院系可反馈问题。
(七)证书颁发(5月27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学院团委统一领取后,将另行通知各班团支书代为领取。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志愿服务时数范围为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4年5月5日24:00;
2、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以上;
3、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 服务时数(小时) | 第三课堂记点 |
一星级 | 40≤小时数<70 | 1.5 |
二星级 | 70≤小时数<150 | 2 |
三星级 | 150≤小时数<200 | 2.5 |
四星级 | 200≤小时数<250 | 3 |
五星级 | 小时数≥250 | 3.5 |
联系人:
董老师:88273093
倪同学:18624028740
【附件4】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pdf.pdf
历史学院团委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