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班长和各位代表:
为了更好地开展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提案工作,使学生代表更加规范、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现将学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7日21:00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学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学代会提案是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学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2.学生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彼此同学间的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应由三名以上(含三名)代表联名提出,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格,一事一案,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原则上每个代表团必须提交至少一份提案,但注意在提交提案时要严把提案质量关,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交的提案应具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5.提案征集的参考方向详见相关附件。
三、提案递交方式
每份提案须同时递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团体或者个人为单位统一递交。纸质文本必须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递交方式如下:
电子文本:4月17日晚21:00前发送至邮箱3210104498@zju.edu.cn,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团队名/个人名+提案数量”;
纸质文本:4月17日晚21:00前交至丹阳6舍107信箱。
四、提案的审核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
(一)能够参与学院、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提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二)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三)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四)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未尽事宜,请咨询:
董老师88273093
赵同学19857165976
附件: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