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4年度(2024.1.1-2024.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4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4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 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 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因研究生毕业情况复杂,请各支部按照毕业论文实际进展情况核定毕业生人数,按照比例择优推荐。学院将在支部推荐基础上,根据学校评选要求,进行统一审核。历史学院2024届各团支部参评名单及省级、校级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请各位团支书参考,如有统计错误,请及时联系修改。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个人申请(2024年2月1日—2月20日):
欲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在系统中填写完毕后在“申请结果”点击下载),并打印上交给团支书,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意参评省优请一并告知团支书。
表格填写与打印注意事项详见下述;如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2、支部推荐(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团支部德育导师和相关评审人员应在参评研究生主动申报的前提下,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各支部推荐名额:校优不超过本支部参评总人数的20%,省优不超过本支部参评总人数的5%(延期毕业学生无参评资格),具体名单及名额分布参见附件2。省优在校优基础上产生,各支部至多推荐2人(硕博各1),请在汇总表上标明,终选在学院层面评审。
支部评选完成后,请各位团支书于2月23日17:00前统一将本支部推荐名单、申报材料等交到学院大楼414团委办公室。在预评上报前必须要在支部内公示评选结果,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支部上交材料:
(1)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后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名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2)相关证明材料:奖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3)历史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支部汇总表(详见附件1):必须有德育导师的亲笔签字。
其中1.2.3项纸质版请团支书于2月23日17:00前交到学院大楼414团委办公室;第3项汇总表电子版于2月2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dongxiaomeng@zju.edu.cn。
3、学院评选和公示(2024年2月23日-2月26日):
学院在各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进一步审核,在学院层面评审基础上择优确定历史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经网上公示后,于2024年2月26日上报学校研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