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26日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校团委安排,我院团委将开展2023年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要求
各位团支部应当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于2024年1月14日前完成对标定级自评工作及“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并提交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1)。
二、标准
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1),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一)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二)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四)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五)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院团委将在各团支部完成自评后开展复核认定工作。
如有问题,可咨询何同学13505795181,董老师0571-88273093。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团委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