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2、2023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各学院(系)、学园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11月21日前)
各学生请于11月21日24: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等材料至院系。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11月22日-11月24日)
学院团委会于11月24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并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11月25日-11月30日)
校团委将于11月30日24:00前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院系复核并公示(12月1日-12月4日)
学院会在12月1日将初审结果公示在历史学院官方网站上,请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学院将于12月4日24:00前提交结果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12月5日-12月9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12月9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12月9日后)
星级志愿证书制作于12月9日后完成。在证书制作完成后,学院团委会陆续通知志愿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本人证书。
四、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
各位同学请于11月21日24:00前上报本单位的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
(二)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3年11月21日。
(三)上报格式
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请以以“【历史学院+姓名】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x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19883105236@163.com。材料内容包括:星级志愿者申请表或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表,材料模板见附件一。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
《细则》规定,志愿服务,是指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自愿、无偿服务社会、校园和帮助他人的公益行为。各志愿者在进行活动、小时数申报时须严格遵守《细则》中志愿者小时数认证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活动类型进行申报。
(二)不得盗刷、虚报
申报志愿者不得存在盗刷、虚报志愿者小时数等情况,学院会严格审核把关服务总时数较长、有连续签到、校外活动签到的星级志愿申报者,请提前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
星级志愿者审核流程按照院系、校级逐步进行审核。如同学对院系审核结果或者过程存在疑问,请优先联系有关负责人。
联系人:
董老师 88273093
麻同学 19883105236
附件一: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相关材料模板.zip
附件二: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2023.10).pdf
历史学院团委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