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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捐款和浙江省工会第十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3-11-06 作者: 阅读数数:10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爱心基金捐款和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十期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学院工会现开展2024年度爱心基金和大病医疗互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捐款

爱心基金捐款范围为浙江大学本级工会会员(包含非事业编制人员),采用自愿捐款原则,最低额度60。今年不再采取工资代扣方式缴纳,均需现金缴纳(包含电子支付)。

二、省级产业工会第十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

省工会医疗互助保障的参与对象为已参加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已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第十期缴费标准为每人110 元,每人限保一份,其中事业编制教职工个人 60 /,学校行政补助 20 /人,校工会补助 30 /人。已入会非事业编制人员,个人缴纳 60 /,院级单位补助 20 /人(学院已承担),校工会补助 30/人。个人缴纳部分采用现金缴纳(包含电子支付)。


请有意向参与的老师于1113日前通过微信群收款链接缴纳爱心基金和省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十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