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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14号】历史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3-10-20 作者: 阅读数数:10

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下达和学校的分配要求,历史学院2023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5

(二)评选流程

1.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

2.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ETA平台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相应信息,按照表格规范进行填写,审批通过后可直接导出表格。

3.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载本页表格填写,或在ETA填写后直接导出),附件2:《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并将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齐全)的电子版以“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后打包发送至lsxybks@163.com附件1申请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上交至成均苑4425号信箱。

ETA系统申请与材料上交需在2023102312:00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申请表填写请务必注意格式,其中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填写同一个,均为院网公示的2022-2023学年学业成绩排名。班主任推荐意见可先不填。申请表需控制在一页A4纸内,正反两面打印。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经学校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董老师 0571-88273093

 

历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