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历史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3-10-17 作者: 阅读数数:10

各学生团支部、班集体: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目标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集中开展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10-12

 

二、参与对象

历史学院全体团员青年

 

三、主要活动内容

各班级、团支部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实施“三有三提升”计划,助力学校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紧扣活动主题,发挥青年特点,充分组织动员,结合工作实际,在同学们中开展有创意、实效性强的活动。各团支部可开展以下三个主题活动

1.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各支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交流研讨、开展实践体验、激发建功立业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推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各团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以支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专题学习,开展不少于2次学习会,至少上交一份新闻稿具体形式可参照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考“智慧团建”系统中“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三个主题,并及时录入相关学习成果;借助“学习强国”和“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开展思想学习教育“打卡积分”和知识竞答活动;讨论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广泛组织开展参观探访、人物寻访、社会调查等主题团日活动,并以多种形式面向同学开展宣传。

2.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

为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生力军作用,院团委决定广泛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请各团支部积极申报,开展特色活动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具体另见通知)

3.组织专题读书会。

为发挥青年研究中心平台作用,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化阐发、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成就和经验的挖掘提炼,各团支部可组织专题读书会,通过交流读书心得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

 

工作清单:

必做项(全部必做)

开展时间

选做项(53

开展时间

支部大会专题学习2次,上交新闻稿

10-12

一次集体志愿服务

125日前

青年大学习

10-12

一次集体调研实践

125日前

智慧团建中录入主题学习成果,3个主题

10-12月,具体通知

一次主题知识竞答

125日前

 

 

一次校友院友探访活动

125日前

 

 

一次专题读书会

125日前

 

四、其他说明

1.活动主体:历史学院全日制本硕博学生。

2.同等条件下,跨班级、团支部和党支部,跨院系,跨校的团队将优先考虑重点支持。通过立项的项目,活动结束1周内提交活动总结、活动简讯、要求新闻稿、照片或视频申请结题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学院将视活动开展成效给予3001500元的活动经费支持。

3.鼓励活动组织团队邀请班主任、德育导师、支部书记和其他专业教师参与。

4.活动组织和开展情况将作为优秀团员、团干部考核;优秀团支部评选的评定依据。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

董老师  0571-88273093

何同学  13505795181

 

历史学院团委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