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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3-10-13 作者: 阅读数数:10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体现党和政府对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资助名额,按各学院(系)、资助对象比例分配到各学院(系),由学院(系)按规定等额评选,我院共有8个名额

2.1017日(周二)12:00之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通知中的附件1空白申请表填写。

3调整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共青团员”等,打印申请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等,此为必填项)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3填写模板。

4)填写汇总表。下载通知中的附件2汇总表格进行信息汇总。

510171200,将完成签字(手写签名)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至成均苑4425号信箱;并将电子申请表与汇总表打包发送至lsxybks@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6)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同学们要如实申请,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

3.学院审查后,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备案表.xlsx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docx

 

 

 

历史学院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