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研究生:
为做好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研究生2名: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历史学院各1名,奖励标准10000元/人。
二、评定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评审材料
1、《评审表》:请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后,直接下载《评审表》,并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上交材料时可暂时不签名,照片直接电子版插入)
*《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2、《汇总表》:对照评审条件,如实填写汇总表各项内容。
四、评审流程
1、请有意参评的同学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纸质版材料(只附件1)12:00前交至成钧苑4幢4楼25号信箱。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宝钢申请】压缩包命名发送。逾期视作放弃参评。
2、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书面材料评审后,公示获奖名单,上报学校及出资单位。
历史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