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6月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归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2023年6月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根据拟转至党组织的地点不同,分为浙江省内和浙江省外两种情况:
1.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内的,学院党委将按照党员本人提供的信息,于7月初统一通过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在线上发起转接,拟转入党组织在系统内点击接收后,转接流程顺利结束。
2.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外的,党员需持学院党委开具的纸质介绍信(有效期90天),及时交给拟转入党组织,将转入党组织盖章的回执照片发给支部书记,并回执原件寄回学院,转接流程顺利结束。
二、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流程
步骤 | 办理人 | 相关要求 | 材料模板和时间节点 |
1 | 党员本人 | (1)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内 询问拟转入党组织在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简称(因系统对党组织名称的字数有限制,所以大多数党组织会使用简称),填写《附件1:转至浙江省内-2023年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 | 附件1 |
(2)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外(点击查看纸质介绍信模板) 询问拟转入党组织对介绍信的要求,尤其是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名称两项信息,填写《附件2:转至浙江省外-2023年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 纸质介绍信原则上不予重开,务必确保身份信息与党组织信息准确无误,一字不差。 介绍信抬头:转入高校一般为“**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一般为“**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其他请具体询问所去党组织。 转入单位名称:一般为拟转入党组织的党委名称或具体的党支部、党总支。 | 附件2 | ||
2 | 党支部书记 | 汇总好本支部 的信息,将2个excel文件分别命名为《党支部名称+省内+2022年6月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支部名称+省外+2022年6月统计组织关系转接》,6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给兼职辅导员胡宇宗同学汇总。 | 6月20日中午12:00 |
3 | 学院党委 | 对转至浙江省外的党员,学院党委将逐一开具纸质介绍信,预计6月25日左右通知党员来领取(请及时关注通知)。 对转至浙江省内的党员,学院党委将于六月底在系统发起转接。 | 6月25日左右 |
4 | 党员本人 | 无论是转至浙江省内还是省外的党员,都要及时到拟转入党组织报到(注意:到工作单位报到不等同于到拟转入党组织报到,区分概念,必须按照拟转入党组织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组织关系转接顺利办结,并尽快将回执反馈。 对方党组织的常见要求: (1)要求党员本人去街道/社区党组织报到 (2)要求党员提供学院党委盖章的基本信息采集表 (3)要求党员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材料 | 3个月内办理完毕 |
转至浙江省外的党员,需将纸质介绍信及时交给拟转入党组织,将转入党组织盖章的回执照片发给支部书记,并回执原件寄回学院。 注意:介绍信回执上的签字、电话和盖章的文字必须清晰可辨认,否则影响回执信息的录入。未将回执原件寄回学校的党员,学校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11办公室 收件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1901 |
三、入党材料归档
主要针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
1.预备党员
将截至2023年6月的思想汇报和所有入党材料交给支部书记,支部出具一份预备党员鉴定表(模板见附件3),支部书记在6月20日中午12:00前汇总所有材料交给兼职辅导员胡宇宗同学。
2.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将截至2023年6月的思想汇报和所有入党材料交给支部书记,支部出具一份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模板见附件4),支部书记在6月20日中午12:00前汇总所有材料交给兼职辅导员胡宇宗同学。
3.入党申请人
支部书记将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模板见附件5)在6月20日中午12:00前交给兼职辅导员胡宇宗同学。
四、补充事项
1.拟转入党组织在接收组织关系前,可能会要求毕业生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档案材料,建议同学们提前咨询,离校前准备好材料,否则档案寄出后,学院无法帮助提供。
2.如毕业生党员未确定所去单位的,也必须在离校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组织关系一般可转至离校后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或离校后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
3.预备党员尤其要注意,第一时间去拟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确保对方成功接收,以免影响自己按期转正。
4.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长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身上,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成为“口袋党员”,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依据党章规定将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党员就业入职与今后政治生活,请每位党员同学务必重视,支部书记要负责提醒毕业生确保信息无误,不遗漏支部党员。
联系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87071901
附件1:转至浙江省内-2023年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xlsx
附件2:转至浙江省外-2023年6月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