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8、2019、2020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1、2022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各学院(系)、学园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5月4日前)
请同学们于5月4日24: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等材料至院系。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5月5日-5月7日)
学院团委会于5月7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并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各院系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5月8日-5月13日)
校团委于5月13日24:00前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院系复核并公示(5月14日-5月17日)
学院会在5月14日将初审结果公示在历史学院官方网站上,请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学院将于5月17日24:00前提交结果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5月18日-5月21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5月21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5月21日后)
星级志愿证书制作于5月21日后完成。在证书制作完成后,学院团委会陆续通知志愿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本人证书。
四、评定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志愿者请于5月4日24:00前提交本人的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或星级补办材料。
(二)申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3年5月4日。
(三)申报格式
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由志愿者本人以“【XX学院(系、学园)+姓名】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19883105236@163.com。材料内容为:星级志愿者申请表或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表,材料模板见附件。
五、申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
《细则》规定,志愿服务,是指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自愿、无偿服务社会、校园和帮助他人的公益行为。各志愿者在进行活动、小时数申报时须严格遵守《细则》中志愿者小时数认证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活动类型进行申报。
(二)不得盗刷、虚报
申报志愿者不得存在盗刷、虚报志愿者小时数等情况,学院会严格审核把关服务总时数较长、有连续签到、校外活动签到的星级志愿申报者,请提前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
星级志愿者审核流程按照院系、校级逐步进行审核。如同学对院系审核结果或者过程存在疑问,请优先联系有关负责人。
联系人:
董老师 88273093
麻同学 19883105236
附件一: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相关材料模板.rar
历史学院团委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