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发布时间:2023-04-14 作者: 阅读数数:13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为学院综合考核。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历史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孙英刚、卢军霞

副组长:张凯、张弛

成 员:刘进宝、肖如平、张杨(按姓氏笔画排序)

申诉联系人:高  晖

申诉电话:0571-88273199

电子邮箱:rwbksk1@zju.edu.cn

2.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并对考生外国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采用线下综合复试的形式,含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科目是历史专业基础,考试形式为线下笔试,考试时间1.5小时,满分为150分。

2.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50/1.5*50%+面试成绩(满分100*50%

三、考核时间

学科(专业)

专业联系人和邮箱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世界史

张老师,邮箱:yang_zhang@zju.edu.cn

420日上午9:00-1030


浙大紫金港西区成均苑4310

420日上午1100开始


浙大紫金港西区成均苑4310

中国史(中国古代史)

罗老师,邮箱:meaf@163.com

420日上午9:00-1030


浙大紫金港西区成均苑4310

420日上午1100开始


浙大紫金港西区成均苑4310



四、资格审查

按照现阶段浙江大学校园管理规定,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和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进入校园。(提醒:紫金港校区较大,楼宇较多,请考生把控好时间)

考生在进校复试期间请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见附件4:区位图)310历史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完成资格查验及有关资料提交,请提交: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查验有效证件并收下复印件。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查验有效证件并收下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查验有效证件并收下复印件。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查验有效证件并收下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见附件1

6. 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7.收取其他材料清单:

1)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2)个人科研成果;

3)外语能力证书;

4)毕业论文(或初稿)

5)个人简介(不超过2A4大小的PDF格式文档)

6)浙江大学历史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见附件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综合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被历史学院拟录取后, 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并将体检表于520日前寄到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教育教学办公室(请采用顺丰或EMS邮寄)。如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及时与高老师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73199

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310 室(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

                    2023414



附件1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2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历史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docx

附件4区位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