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学生资助】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3-03-08 作者: 阅读数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有计划新申请资助对象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操作: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

2.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平台首页;

3.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4.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2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若已填好两份申请表则无需再打印),并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

6. 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7. 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申请表汇总提交至学院辅导员。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交至辅导员,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4),交至辅导员。

三、进度安排

1)新申请认定对象申请:317日前,请相关同学完成eta上述相关申请并将申请表递交至班主任处;322日前完成班级评定、班主任完成eta内审核并将申请表递交至辅导员处。

2)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317日前完成eta上认定,需要调整等级和放弃资格的同学请在322日前将附件3或附件4交至对应辅导员。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pdf

附件3: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4: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

如有疑问,请联系:

邮箱:yao_714@163.com 

电话:1396751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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