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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年末补助】历史学院(筹)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 阅读数数:6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我院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补助工作

对于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注意: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请在年末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1. 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提前离校返乡、购置疫情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资助金额一般为500-1000元,近期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一般不超过2000元。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版、纸质版)2022-2023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学院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将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由学院从下拨的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中自行支出发放补助。

 

2. 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交至学院;学院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并签名盖章后上交至研工部,同时填写《2022-2023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二、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安心过年

各学院应做好寒假离校统计的基础上,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建立寒假留校研究生日常联系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研究生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

 

请申请同学于2022121712:00前,将申请学校困难补助的纸质版《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紫金港校区成钧苑四楼25号董晓萌老师信箱,并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邮件名标注明班级名称+姓名+年末关心行动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19817160296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

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