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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优秀奖助金】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2-11-16 作者: 阅读数数:136

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具有参评资格的名单见附件1

参评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优良;

5 当前学籍状态不处于休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各班级名额划分情况见附件1

奖助金设置向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我院专业属于基础学科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

类别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其他学科

 

一等(≤40%

13000

12000

1000

二等(≥60%

9500

8500

500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请各研究生班级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上一学年科研业绩与素质分认定的基础上开展评选工作,注重考察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评选结果需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请班长填写《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1125前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团委4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xiaomeng@zju.edu.cn

3)学校将于12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董老师88273093.

 

附件1:名额划分及参评学生名单.xlsx

附件2:《xx班级+2022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