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
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尚未完成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修申请及认定
根据学校文件《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
(http://10.203.3.207:8080/xwfw/gfxwj/tpl/template-1/info.html?id=2174&list=gfxwj&context=&style=)相关规定,学生该环节不通过将不能正常毕业,请同学们务必仔细核对。
完成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指实际参与社会实践且考核通过或申请免修且通过,否则认定为未完成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其中:
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系)核实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符合以下免修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修:
1. 有 1 年(含)以上工龄的博士生和在职博士生(含有过研究生支教团支教经历的学生);
2. 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曾参加为期 4 周(含)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考核合格的;
3. 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 3 个月(含)以上的;
4. 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的;
5. 经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各学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时间安排:
1.2022年11月11日-20日博士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实践”,选择“我的免修”,按要求上传申请和证明资料:点击左下角“下载申请表模板”,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免修证明材料打包上传,并选择“免修条件”,填写“免修理由”。
2.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1月24日学院审核认定;
3.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30日学校审核认定。
二、寒假社会实践申请
寒假仅面向2023年3月、6月毕业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请同学们及时申请、完成寒假社会实践,以免延毕,寒假仅开放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申请通道,由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寒假期间实践时间不少于4周,考核要求严格参照《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院系及学校会严格审核。
时间安排:
(1) 学生申请:2022年12月15日-12月30日;
(2) 各学院自行安排中期报告审核;
(3) 总结提交时间:2023年2月17日-2月24日;
(4) 院系审核:2023年2月17-3月3日;
(5) 学校审核:2023年3月4日-3月10日。
三、温馨提示
1.请即将毕业的博士生本人进入系统查看并确认是否完成必修环节;
2.请提醒申请免修的同学尽早提交材料,学院审核后学校会及时审核,以便因材料不全而审核不通过的同学能在系统开放期限内重新发起申请;
3.寒假社会实践请严格遵属地疫情防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