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相关文件规定,以学生学年综合成绩和综合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同学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经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评定,确定如下名单并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10月22日,对本人或他人的获奖情况存在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董老师 88273093。
联系邮箱:dongxiaomeng@zju.edu.cn
历史学院(筹)研究生评奖工作小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