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我院共有社会实践单项奖和社会工作单项奖推荐名额各1名,奖金金额为500元。相关评选要求如下:
一、 社会实践单项奖
综合型基地社会实践由指导老师会同基地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各基地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由学校进行评选,此项根据基地指导教师通知,不占用我院名额;
“凌云”计划、“公毅”计划及其他学院设置基地的社会实践单项奖可在我院进行申请评选。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评选标准参考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因此,已被“凌云”计划、“公毅”计划及其他学院设置的基地评为2021-2022学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同学,方有资格申请。
有意参评并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将“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获奖证明及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可附照片,附上指导教师推荐评语为佳)于10月16日前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文件打包,邮件命名【姓名+社会实践单项奖申请】。
二、 社会工作单项奖
评选要求为奖励在群众组织、党团活动、班级工作、社团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能力强、投入时间多,取得显著成绩,担任一届以上(含一届)的研究生干部。
申请此项单项奖的同学,需在2021-2022学年在校、院组织担任一届及以上的研究生干部,且投入较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有意参评且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准备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工作纪实和工作成绩,于10月16日前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文件打包,邮件命名【姓名+社会工作单项奖申请】。
历史学院(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