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研究生评奖评优2号】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2-09-27 作者: 阅读数数:141

各系所、各位研究生:

现将历史学院(筹)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请各班级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20229月入学的新生外,其余在读学生均需填写。【无论是否在正常学制内】

2.学年小结表,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请填写完成后,由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上交前请确认导师意见、班级意见和德育导师意见已经填写完毕。

上交时间:108日中午12:00

上交地点:学院大楼414团委办公室董老师处

3.学年小结,如发现严禁相互抄袭、胡乱拷贝等缺乏诚信行为,将取消年度评奖资格。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附件10

请各位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历史学院(筹)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1)《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修订)》(附件2

2)《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附件3

 

   3.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具体具有参评资格的名单见附件7

 

   4.其他说明:

  1)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2)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09月-20218月之间,国家奖学金所使用之成果产出时间要求参考附件2

 

   三、组织领导

   各班要成立包括德育导师、班级骨干等在内的评审小组,充分动员全体参评研究生,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各类研究生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历史学院《关于推荐2021 - 2022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http://office.ls.zju.edu.cn/2022/0918/c65256a2632909/page.htm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名额分配:我院共3个名额,其中博士2名,硕士1

2.申请程序: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和“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业绩统计表”(附件5),并将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审批表2份、业绩统计表、佐证材料)上交至学院大楼414团委办公室董老师处,与纸质版相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邮件命名为“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姓名”。

电子版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北京时间107日中午12:00

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北京时间108日中午12:00

3.评选程序: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答辩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4.相关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新入学研究生除外)

 

(三)专项奖学金

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我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1名,请欲申请单项奖的同学填写“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6),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纸质版证明材料上交至学院大楼414团委办公室董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邮件命名为“单项奖+姓名”。

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分别纳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序列。

上交时间截止:北京时间930日下午17:00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35%

 

(二)三好研究生

学校划配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总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名额按照比例下拨至各班,分配情况详见附件7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为兼职辅导员、研博会成员、各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委员,兼职辅导员、研博会成员单独考核评选。请各班级从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委员推荐一名候选人,学院将组织统一答辩、投票产生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请,参考研工部后续通知。 

 

请各班级将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初选的评选结果填写在“历史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荣誉推荐名单”(附件8),纸质版(需德育导师签字,加盖研究所公章)上交至学院大楼414团委办公室董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邮件命名为“荣誉称号+班名”。

时间截止:北京时间108日中午12:00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研工部《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http://ygb.zju.edu.cn/2022/0916/c31561a2632735/page.htm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我院的名额为1。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9),并随申请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

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大楼414团委办公室董老师处,电子版上报至zjulsxyyjs2022@163.com,邮件命名为“先进班级+班名”,时间截止:北京时间1018日中午17:00

 

六、特别说明

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结果公示后,每人根据获奖情况对应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等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评奖评优登记表,并按照通知要求上交。(另行通知)


  

     历史学院(筹)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截止时间

事项

备注

921

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

推荐硕博各1

930

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

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

社会实践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研工部通知

107

国家奖学金材料(电子版)

发送至zjulsxyyjs2022@163.com

108

国家奖学金材料(纸质版)

交至团委414团委办公室

学年小结表上交

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只需要纸质版

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工作奖

 

另行通知

专项奖学金

 

1018

先进班级材料

 

另行通知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118

系统审核完毕,各项材料归整

 


历史学院(筹)2021-2022研究生评奖评优相关附件.rar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

20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