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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公示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2-09-23 作者: 阅读数数:336

各位研究生同学:

  《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已于2022822日印发并实施,为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流程,根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师生建议、原有基础并结合本学院(系)的实际情况制订《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经过二轮师生意见征集,进行文件修订后,进行《细则》公示。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为学校制定的新版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拟于2023年9月开始实施。

附件2 关于制订《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 为学校下发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性意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评定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基础。

附件3为修订后的《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以上附件请全体参评同学阅读。


公示期:11月9日—11月11日

联系人:董老师 88273093 

反馈邮箱:zjulsxyyjs2022@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pdf

附件2:关于制订《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pdf

  【公示】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pdf



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