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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意见征集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2-09-23 作者: 阅读数数:67

各位研究生同学:

  《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已于2022822日印发并实施,为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流程,根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师生建议、原有基础并结合本学院(系)的实际情况制订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现面向全体参评学生及相关教师进行意见征求。

附件说明: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为学校制定的新版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拟于2023年9月开始实施。

附件2 关于制订《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 为学校下发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性意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评定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基础。

附件3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为学院在附件1、2精神及要求指导下,结合我院实际与原有文件基础,形成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拟于2023年9月开始实施。


以上附件请全体参评同学阅读并反馈意见及建议。以班级为单位,请班长收集整理同学们的意见与建议,在附件3文件上以批注形式反馈或形成书面稿(模块+建议)以实名形式,于意见征求期内反馈至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学院将在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于意见征求期结束后修改形成最终的《评价实施细则》并发布至全体师生。


意见征求期:9月23日—9月26日

联系人:董老师 88273093 

反馈邮箱:zjulsxyyjs2022@163.com 【xx班+评价细则意见反馈】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pdf

附件2:关于制订《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pdf

附件3: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pdf


历史学院(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