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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1号】历史学院(筹)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综合评价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办公网 发布时间:2022-09-18 作者: 阅读数数:117

各位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学生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综合评价工作。

 

一、面向对象

20192020级全体本科生;2021级部分本科生(强基计划)。

 

二、评价内容及流程

(一)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表现。具体评价指标详见实施细则(附件1)。请各班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建立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小组由各班主任、班委代表、团支委代表、班级学生代表组成,通过自主报名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产生。班级学生评价小组负责本班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环节的组织与实施。

2.班级学生评价小组指导班级同学开展评价,以“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1)“活动记实”:根据各班自行制定的活动记实加分细则,班级每位同学按照细则填写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审核评定。

2)“宿舍记实”: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评定学生成绩后报至学院,详见附4

3)“个人自评”:班级每位同学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进行“个人自评”。

4)“班级评议”: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开展“班级评议”,具体评议方式由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自行拟定,经全班通过后即可遵照实行。

5)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记实”与“评议”结果对本班同学的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进行评定,按综合排名值从高到低排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0.5+宿舍记实排名×0.15+班级评议排名×0.35

共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行为记实”主要考察违纪行为和行为失范情况。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院、学园通报批评的行为。行为失范包括学生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弄虚作假、诚信缺失,蓄意侮辱诽谤他人、散播谣言,在宿舍存放违章电器,校内外违反交通法规,发表不当言论,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未依照规定申请或者未获许可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等违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有行为失范却不构成违纪情况的学生,由学院开展批评教育或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作降级处理,在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情况下,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6)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填写《历史学院(筹)本科生班级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5),并将本班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人打印纸质汇总表请全班同学在“本人确认”栏签字确认(未经授权,其他人不得代签);全员签字确认后,由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人和班主任进行审核并签字。

8)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组长将全班参评同学签字完成的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414办公室团委董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sxybks@163.com【此项请于202292217:00完成】,命名为【xx+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汇总表】

 

(二)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在参评学年的学业表现,该项数据由学院本科教学科提供。计算方法:综合绩点=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学年平均绩点×30%;详见附件1,此项结果将后续公示。

 

(三)能力素养

能力素养评价主要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五个方面(2021级学生新增“劳动实践”)进行,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按以下流程实施:

1)学生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实施细则的附表),登录eta.zju.edu.cn申报能力素养加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此项请于202292118:00完成,逾期不予认定】。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ETA系统主页右上角《操作手册》。

2)学生填写加分申请汇总表(附件6),由班长汇总后,于202292124:00前将汇总后的表格发送至邮箱lsxybks@163.com,命名为【xx+能力素养加分汇总表】。

3)学院对学生上报的能力素养加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量化评分。

部分院级层面的活动,请同学们联系主办方确认,【人文学院期间活动需找相关公示或者联系原学院辅导员确认】,统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系统申请分数。认定标准中未列明事项由学院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后予以审核认定。评价结果以能力素养认定分值高低为基础,作为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选依据。

*每个活动只可申报一个类别,若重复申报,则该活动的相关申报皆作无效处理。本次申报的活动向开展涵盖的时间为:202179-2022627。这期间外的活动申报不予受理

 

(四)体质健康

体质健康评价主要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及参加日常体育锻炼情况为主要指标,由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根据学生参与课内教学、课外阳光体育锻炼和体质健康测试等情况综合评定,由学院统一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董老师 0571-88273093

崔同学15267213610


附件1:《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学生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3:历史学院(筹)本科生活动记实加分申报表.xls

附件4:历史学院(筹)本科生宿舍记实成绩.xlsx

附件5:历史学院(筹)本科生班级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汇总表.xls

附件6:历史学院(筹)本科生能力素养加分汇总表.xlsx



历史学院(筹)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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